余光中〈作者、學者、譯者——『外國文學中譯國際研討會』主題演說〉

作家的責任,在勇往直前,盡量發揮一種語文之長,到其極限。譯者的責任,在調和兩種語文的特色:既要照顧原文,保其精神,還其面目;也要照顧譯文,不但勸其委婉迎合原文,還要防其在原文壓力之下太受委屈,甚至面目全非。還真是十分高明的仲裁藝術,頗有魯仲連之風。排難解紛的結果,最好當然是兩全其美,所謂“雙贏”,至少也得合理妥協,不落“雙輸”。譯者的責任是雙重的,既不能對不起原作者,也不能對不起譯文,往往也就是譯者自己的國文。他的功夫只能在礙手礙腳的有限空間施展,令人想起一位武俠懷裡抱著嬰孩還要突圍而出。這麼看來,他的功勳雖然不像作家彪炳,其實卻更難能可貴。

儘管譯者的名氣難比作家,而地位又不及學者,還要面對這麼多委屈和難題,翻譯仍然是最從容、最精細、最親切的讀書之道,不但所讀皆為傑作,而且成績指日可期。在翻譯一部名著的幾個月甚至幾年之間,幸福的譯者得與一個宏美的靈魂朝夕相對,按其脈搏,聽其心跳,親炙其闊論高談,真正是一大特權。譯者當然不是莎士比亞,可是既然譯筆在握,就可見賢思齊,而不斷自我提升之際,真欲超我之凡,而入原著之聖。就像一位演奏家詮釋樂聖,到了入神忘我之境,果真就與貝多芬相接相通了。到此境地,譯者就成了天才的代言人,神靈附體的乩童與巫者。這就是譯者在世俗的名利之外至高無上的安慰。


一百七十二年前的今天,一位年輕的詩人駕著他更年輕的輕舟,從比薩駛回雷瑞奇(Lerici),不幸遇上風雨,溺於地中海裡。我說的正是雪萊,那時他還未滿三十歲,但是留下的豐富作品,從長篇的《普羅米修斯之解放》、《阿當奈司》到短篇的《西風頌》、《雲雀歌》,日後都成了西方文學的經典。不過雪萊還是一位飽學深思的學者,不但諳於希臘、拉丁的古典,遂於詩學,而且通曉義大利文、西班牙文、法文、德文。他對文學批評的一大貢獻,那篇1.4萬字的長論《詩辯》,知者當然較少。至於他把歐陸名著譯成英文多篇,這方面的成就,恐怕只有專家才清楚了。

雪萊英譯的名著包括希臘詩人拜翁(Bion)(一譯彼翁)及莫斯科司(Moschus)(一譯摩斯科斯)的田園輓歌,羅馬詩人魏吉爾的《第四牧歌》,但丁《煉獄》二十八章的前五十一行,西班牙劇作家卡德隆的《魔術大師》及歌德《浮士德》的各數景。這些譯作分量不算很重,但是涉及的原文竟已包括了希臘文、拉丁文、義大利文、西班牙文與德文,足見雪萊真是一位野心勃勃而又十分用功的譯者。不過他的詩名太著,光芒乃掩蓋了論文與譯文。

譯者其實是不寫論文的學者,沒有創作的作家。也就是說,譯者必定相當飽學,也必定擅於運用語文,並且不只一種,而是兩種以上:其一他要能盡窺其妙,其二他要能運用自如。造就一位譯者,實非易事,所以譯者雖然滿街走,真正夠格的譯家並不多見。而究其遭遇,一般的譯者往往名氣不如作家,地位又不如學者,而且稿酬偏低,無利可圖,又不算學術,無等可升,似乎只好為人作嫁,成人之美了。

不過行行都能出狀元的。翻譯家真成了氣候,風光之盛甚至蓋過著名作家,進而影響文化或宗教。例如聖吉若姆所譯的拉丁文普及本《聖經》,馬丁・路德所譯的德文本新舊約,影響之深遠並不限於宗教。佛教的翻譯大師也是如此。玄奘在天竺辯才無礙,“名震五天”,取經 657 部回國,長安萬人空巷歡迎。唐太宗先是請他做官,見他志在譯經,乃全力支持;慈恩寺新建的翻經院,“虹梁澡井,丹青雲氣,琼础銅踏,金環華鋪”,也供他譯經之用,《瑜珈師地論》譯成,更為他作“大唐三藏聖教序”。在梵唐西域之間,玄奘成了國際最有名的學者,家喻戶曉,遠勝今日諾貝爾獎的得主。

至於天竺高僧鳩摩羅什,夙慧通經,成為沙勒、龜茲的國寶,前秦苻堅聽到他的盛名,甚至派驍騎將軍呂光率兵七萬,西征龜茲,命他“若獲羅什,即馳驛送之”。為了搶一位學者,竟然發動戰爭,其名貴真成國寶了。後來羅什輾轉落在呂越手裡,姚興又再派兵征伐,迎回羅什,並使沙門八百多人傳授其旨。羅什在草堂寺講經,姚興率朝臣及沙門一千多人,肅容恭聽。

18世紀英國名詩人頗普(一譯蒲柏),揚言將譯《伊利亞德》,英王喬治一世即捐二百磅支援,太子也資助了一百磅,書出之後,譯者轉了五千多英鎊。這在當時已是巨富;因為在他之前,彌爾頓的《失樂園》只賣了五磅,在她之後,拜倫的《唐璜》也不過索酬二千五百磅。頗普得以獨來獨往,經濟無憂也是原因。

這些當然都是可羨的罕例,不過翻譯這一行也不是沒有風險的。例如印度小說家拉什迪的《撒旦詩篇》引起軒然大波,其日文版的譯者竟遭殺害,而義大利文版的譯者亦遭毆打。“翻譯即叛逆”之說,遂有了新的詮釋。

我一直認為,一個國家的文化要有進展,得靠一群專業讀者來領導廣大的普通讀者。同時我認為,“附庸風雅”未必是什麼壞事。風雅而有人爭相附庸,就算口是心非,也表示風雅當道,典型猶存,至少還有幾分敬畏。一旦舉國只聽流行小調,而無人再為貝多芬側耳,或是只會從連環漫畫裡去親近古代的哲人,那就表示不但風雅淪喪,就連附庸的俗人也都散盡,公然“從俗”、“還俗”去了。

要維護風雅,主領風騷,就有賴一群菁英的專業讀者來認真讀書,為普通讀者帶頭示範。作家、學者、譯者、編者、教師等等,正是專業的讀者;要讀好書,出好書,得靠他們。作家如果讀得不認真,就不能吸收前人或時人的精華;退一步說,如果他不細讀自己的文稿,就不能發現自己的缺失,加以改進。我甚至認為,作家所以不長進,是因為不認真讀他人的作品,更因為不認真審視自己的作品,既不知彼又不知己,所以無從認真比較。同樣地,學者、譯者、編者、教師等人,對於自己要論、要譯、要編、要教的作品,如果沒有讀通,則其不同,或是半通不通,勢必禍延普通讀者。其中譯者之為專業譯者,意義尤為重大。譯者對待自己要譯的書,讀法當然有異於學者或教師,但由譯者讀來,一字一句,甚至一個標點也不能放鬆,應該是再徹底不過的了。我們可以說,讀一本書最徹底的辦法,便是翻譯。

原則上,譯者必須也是一位學者。但是他的目的不在分析一本書的來龍去脈、高下得失,為了要寫論文或是書評。譯者的目的,是把一本書,不,一位作家,帶到另一種語文裡去。這一帶,是出境也是入境,把整個人都帶走了樣,不是改裝易容,而是脫胎換骨。幸運的話,是變成了原來那位作家的子女,神氣和舉止立可指認,或者退一步,變成了他的侄女、外甥,雖非酷肖,卻仍依稀。若是不幸呢,就連同鄉、同宗都不像了,不然就是遺傳了壞的基因,成為對母體的諷刺漫畫。

儘管如此,譯者仍然是一種學者。他可以不落言詮,可以述而不作,卻不能沒有學問;不過他的學問已經化在他的譯文裡了。例如翻譯莎士比亞,在某些場合,遇到 brave,不譯“勇敢”,而譯“美好”;同樣地,turtle 不譯“烏龜”而譯“斑鳩”,crab 不譯“螃蟹”而譯“酸蘋果”,學問便在其中了。

有些譯者在譯文之後另加註解,以補不足,而便讀者,便有學者氣象。年輕時我讀傅雷所譯《貝多芬傳》,遇有譯者附註,常也逐條去讀。原文若是經典名著,譯者這樣鄭重對待,誠然是應該的;如果更鄭重些,加上前序後跋之類,就更見學者的功力了。其實,一本譯書只要夠分量,前面竟然沒有譯者的序言交代,總令人覺得唐突無憑。譯者如果通不過學者這譯官,終難服人。

成就一位稱職的譯者,該有三個條件。首先當然是對於“施語”(source language)的體貼入微,還包括了解施語的文化與社會。同樣必要的,是對於“受語”(target language)的運用自如,還得包括各種文體的掌握。這第一個條件近於學者,而第二個條件便近於作家了。至於第三個條件,則是在一般嘗試之外,對於“施語”原文所涉的學問,要有相當的熟悉,至少不能外行。這就更近於學者了。

基督教的《聖經》傳入各國,是根據希伯來文與希臘文,並透過拉丁文輾轉傳譯的巨大工程,其間皓首窮經,不知譯老了多少高僧鴻儒。對於英美文學影響至鉅的“欽定本”(The Authorized Version),便是奉英王詹姆斯一世之命譯成。參與這件譯界大事的專家五十四人,多為國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頂尖高手,共為六組,乃由西敏寺、牛津、劍橋的學者各設二組所合成,從 1604 年至 1611 年。窮七年之功始竣其事。

不過比起 7 世紀中葉在長安完工的譯經盛會來,“欽定本”這七年又顯得短了。玄奘主持譯經,是由唐太宗詔命在弘福寺進行,並且派了房玄齡、許敬宗召集碩學沙門,也是五十餘人,參與助譯,《瑜珈師地論》成,又為之作序,亦可謂之“欽定本”了。根據唐代的譯場制度,翻譯的職司與流程,從譯主、證譯、證文、筆受等等一直到欽命大臣,多達十一個步驟,真是森嚴精密,哪像今日譯書這麼潦草。有資格進入玄奘的譯場,任期“證文”的十二人與“綴文”的九人,當然無不“諳解大小乘經論”並為“時備所推”。玄奘主持這浩大的工作,還得在不同的版本之間留意校勘,據說翻譯《大般若經》時他就對照了三種梵本。這壯舉前後經歷十九年,玄奘筆不停揮,“三更暫眠,五更復起”,絕筆之後只一個月就圓寂了。這樣的翻譯大師,豈是泛泛的拘謹學者所能仰望?

比玄奘早兩百多年的鳩摩羅什,無論是譯《妙法蓮華經》或《維摩詰經》,蜂擁而至的名流沙門動輒上千,有人是來相助譯經,但有更多人是慕名來聽譯主講經或參加討論。足就當時的譯者兼有學者的權威,法師的尊貴,其四方景從之盛,遠非今日可比。

甚至近如嚴復,一生所譯西方近代學術名著,包括赫胥黎的《天演論》、孟德斯鳩的《法意》、亞當斯密的《原富》、穆勒的《名學》與《群己權界論》、斯賓塞的《群學肄言》、白芝浩的《格致治平相關論》,涵蓋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等部門,對清末現代化運動的啟蒙,跪獻極大。嚴復譯介這些經典之作,皆曾熟讀深思,原文涉及的相關著作,亦有了解,所以每加註釋,輒能融會貫通。例如翻譯赫胥黎的名著,他就會一併簡述馬爾薩斯的《人口論》、達爾文的《物始原種》、斯賓塞的《綜合哲學》,並且追溯遠古的希臘哲學。如此旁徵博引,左右逢源,才不愧是學者之譯。

譯者應該是一位學者,但是反過來,學者未必該做譯者。在古代,中華文化自給自足,朱熹集註詩經,可以不涉及翻譯。但是現代的中國學者卻沒法不治西學,而從歐美留學回來,即使不譯西書,也往往要用中文來評介西方學說,或分析西方作品,一旦有所引証,就必須譯成中文了。所以今之學者很難避免翻譯的考驗。

《西遊記》是我國第一部留學生文學。玄奘從西方取經回國,志在翻譯,所謂“譯梵為唐”。他在梵文與唐文兩方面的修養,都沒問題。今日的留學生從西洋取經回國,譯經的絕少,而說經的很多,而要說經,總不能避免引證,至少也得把術語行話翻譯過來。可是留學生的中文已經一代不如一代,要他們來譯述自己崇仰的強勢外文,只怕難以得心應手。如果引證的是知性文章,幾個抽象名詞加上繁複的句法,就足以令人喋喋嚅嚅,陷入困境。如果引證的竟是美文,尤其是詩句,恐怕就難逃焚琴煮鶴之劫了。

譯者與作者之間的關係,相當微妙,也值得一談。俗見常視翻譯為創作的反義詞。其實創作的反面是模仿,甚至抄襲,不是翻譯。分得精細一點,也許該說,直譯、硬譯、死譯正是創作之反,因為創作的活鳥給剝製成譯文的死標本,羽毛一根不少,卻少了飛翔。但是真正靈活、真有靈感的翻譯,雖然不能徑就取代原作,卻也不失為一種創作,一種定向的、有限的創作。

作者要“翻譯”自己的經驗成文字,譯者要“翻譯”的還是那個經驗,卻有既成的文字為憑。有趣的是:作者處理的經驗,雖然直接身受,卻不夠明確,其“翻譯”過程便是由混沌趨向明確,由蕪雜趨向清純。譯者處理的經驗,雖然間接,卻早已化成了明確而清純的文字;譯者若要“傳神”,勢必同時也得相當“移文”。不過這是極其高妙的藝術,譯者自己雖然不創作,卻不能沒有這麼一支妙筆。

“靈妃顧我笑,粲然啟玉齒。”郭璞的游仙詩句呈現了多麼生動誘人的表情。如果譯成“靈妃看我笑,明亮露白牙”,說的還是那件事,但已面目全非了。問題還不全在雅俗之分,因為“粲然啟玉齒”一句音容並茂,不但好看,更且好聽。粲、啟、齒同為齒音,而且同距間隔出現,音響效果絕妙。文言譯為白話,已經大走其樣,一國文字要譯成他國文字,可見更難。

不過譯者動心運筆之際,也不無與創作相通之處。例如作家要頌落日之美,視當時心情與現場景色,可能要在三個形容詞之間斟酌取捨。結果他選擇了 splendid 一字,於是就輪到譯者來取捨了。燦爛、華美、壯觀、名利、輝煌?究竟該選哪個形容詞呢?既有選擇的空間,本質上也可算創作的活動了。同樣地,句法的安排在譯文中也有選擇餘地。英文句法慣在一句話的後面拖上一個頗長的受詞,譯者往往不假思索,依照原文的次序“順譯”下去。例如王爾德的喜劇《溫德米爾夫人的扇子》,有這麼一句台詞:

Why do I remember now the one moment of my life I most wish to forget?

如果“順譯”,就成了“為什麼現在我會記起一生中我恨不得能忘掉的那一刻呢?”如果“逆譯”,就成了“一生中我恨不得能忘掉的那一刻,為什麼現在會記起來?”相比之下,逆譯的一句顯然更靈活,也更有力。僅此一例,就可以說明,譯文句法的安排,也不無匠心獨運的自由。英國詩人兼評論家柯立基(一譯柯爾律治),曾說詩是“最妥當的字眼放在最妥當的位置”。如果譯者也有相當的機會,來妥擇字眼並妥排次序,則翻譯這件事,也可以視為某種程度的創作了。何況譯文風格的莊諧、語言的雅俗等等,譯者仍可衡情度理,自作取捨,其成王敗寇的後果,當然也得自己擔當。我在“龔自珍與雪萊”的長論裡,為了說明雪萊也有書生論政的一面,就曾把雪萊詩劇《希臘》序言的一段,譯成“戰國策”體的文言。這樣的自由作主,是譯者自己爭來的。

作家的責任,在勇往直前,盡量發揮一種語文之長,到其極限。譯者的責任,在調和兩種語文的特色:既要照顧原文,保其精神,還其面目;也要照顧譯文,不但勸其委婉迎合原文,還要防其在原文壓力之下太受委屈,甚至面目全非。還真是十分高明的仲裁藝術,頗有魯仲連之風。排難解紛的結果,最好當然是兩全其美,所謂“雙贏”,至少也得合理妥協,不落“雙輸”。譯者的責任是雙重的,既不能對不起原作者,也不能對不起譯文,往往也就是譯者自己的國文。他的功夫只能在礙手礙腳的有限空間施展,令人想起一位武俠懷裡抱著嬰孩還要突圍而出。這麼看來,他的功勳雖然不像作家彪炳,其實卻更難能可貴。

再以旗與風的關係為喻。譯文是旗,原文是風,旗隨風而舞,是應該的,但不能被風吹去。這就要靠旗桿的定位了。旗桿,正是譯文所屬語文的常態底限,如果逾越過甚,勢必桿摧旗颺。

雪萊為自己的翻譯訂了一個原則:譯文在讀者心中喚起的反應,應與原文喚起者相同。他苦心研譯但丁的《煉獄》,認為欲善其事,譯者的思路必須合於最像但丁的英國詩人,而所用的語言必須喻於現世大眾。終於他找到一舉兩得之道:就是揣摩彌爾頓如何用英文來對付但丁的題材,並試驗但丁的連鎖三行體(terza rima)。

雪萊初到義大利,就坐在米蘭大教堂的玫瑰窗下,向著中世紀風味的幽光,吟詠《神曲》。此後他一直耽於朗讀《神曲》與《失樂園》,深深沈浸在史詩的情操與聲韻之中,以習其文體。雪萊的表弟梅德文(Thomas Medwin)為他作傳,就追憶他們共讀但丁的情景,又說雪萊每逢詩興不振,就轉面譯詩,一來免得閒散,二來藉此自勵,以期導向新作。雪萊一面朗誦,一面精譯《神曲》之句,就是要窺探但丁詩藝之秘。果然,《西風頌》頗起雲湧層出不窮的氣勢,頗得力於《神曲》的連鎖韻律。而那首五百多行的長篇《生之凱旋》,雪萊臨終尚未完成,不但也用這種連鎖段式,就連構想與風格也欲追但丁。

作者而兼譯者,其創作往往會受到譯作的影響。反之,譯者如果是當行本色的作家,其譯作的文體與風格也不免取決於自己創作的習慣。翻譯,對於作家是絕對有益的鍛鍊:它不僅是最徹底的精讀方式,也是最直接的“臨帖”功夫。我出身外文系,英美詩讀了一輩子,也教了半生,對我寫詩當然大有啟發,可是從自己譯過的三百首詩中,短兵相接學來的各派招式,恐怕才是更扎實更管用的功夫。

反之,作家而要翻譯,遇到平素欠缺鍛鍊的文體,就會窮於招架,因為有些基本功夫是無法臨陣磨槍的。例如某些詩人譯詩,由於平日寫慣了自由詩,碰上格律詩的關頭,自然就捉襟見肘,不是詩行長短失控,就是韻律呼應失調,而因己之拙,禍延原著。雪萊堅持,譯但丁必須維持嚴格的連鎖韻律,本是譯者應有的職業道德、藝術勇氣。怪不得他終能藉但丁之力吹起雄偉的西風,那才算真正的豪傑。同樣地,文言修養不夠的譯者,碰上盤根錯節的長句,當然也會不知所措,無法化繁為簡,縮冗為濃。至於原文如有對仗,譯文恐怕也只好任其參差不齊。

儘管譯者的名氣難比作家,而地位又不及學者,還要面對這麼多委屈和難題,翻譯仍然是最從容、最精細、最親切的讀書之道,不但所讀皆為傑作,而且成績指日可期。在翻譯一部名著的幾個月甚至幾年之間,幸福的譯者得與一個宏美的靈魂朝夕相對,按其脈搏,聽其心跳,親炙其闊論高談,真正是一大特權。譯者當然不是莎士比亞,可是既然譯筆在握,就可見賢思齊,而不斷自我提升之際,真欲超我之凡,而入原著之聖。就像一位演奏家詮釋樂聖,到了入神忘我之境,果真就與貝多芬相接相通了。到此境地,譯者就成了天才的代言人,神靈附體的乩童與巫者。這就是譯者在世俗的名利之外至高無上的安慰。

1994 年 7 月 8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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