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拉圖〈高爾吉亞篇〉

〈高爾吉亞篇〉是柏拉圖記載蘇格拉底高爾吉亞波盧斯卡利克勒之間對話的文章。談論主題大致有「修辭學的定義」、「技藝與奉承的差別」、「作惡與受惡的好壞」、「人應該如何活」,其核心論點則是「好與快樂是不同的」。這些主題,如果以當代哲學思辨方式呈現,那麼對大眾來說很可能會是更加艱澀難懂的。不過,這本書的優點就在於此,正因為它是古代哲學,所以討論方式以及嚴謹程度與日常生活相當接近,十分適合給一般大眾作為藉以反省、批判自身價值觀的入門書。

另外,「人人想法皆不同」的現象也在書中出現,但蘇格拉底與一般大眾不同的是,他總是會利用「想法應該前後一致」的人性,讓對方意識到某些想法是應該被拋棄、修改或保留的。最後,在現今繁忙的社會,我們已沒有太多時間思辨攸關人生的重大問題,這些問題更多時候是讓人感到不耐煩的。因此,如何在討論中避免不必要的情緒、誤解與紛爭就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,而本篇正好能帶給你如此的幫助,並且能讓你體會古希臘人對理性思辨的重視。

  • 修辭學的定義

其實古希臘的修辭學差不多是當代的辯論術,高爾吉亞是當時有名的辯論家,他自稱為修辭學家。高爾吉亞認為修辭學術能帶給全人類自由,以及控制全國人民的自由,而且是說服的創造者。當蘇格拉底追問他說服的「範圍」,希望他能區分出修辭學家與其他專家(如醫師)所做的「說服」,他說這是種在法庭或其他集會場合中才有的說服。不過,蘇格拉底提醒高爾吉亞,由於法庭或集會場所是需要快速反應答話的場合,所以必定沒有足夠時間對最重要的「對與錯」進行指引。因此,修辭學是不涉及對與錯的學問。而且,蘇格拉底指出,修辭學(當代辯論術)還有一項隱憂。由於不需要任何知識就能習得修辭學的技巧,所以會造成誤導的現象。

無知者在一群無知者裡,將會比專家還更有說服力。修辭學家不需知道事情的真相,而只要發現一種說服的技巧,這樣他在無知者中就能顯得比專家更有知識。

套用蘇格拉底的話來說,蘇格拉底幫助高爾吉亞「催生」出高爾吉亞心中的「說服」究竟是針對什麼。蘇格拉底提到,信念與知識應當是不同的,因為存在著虛假與真實的信念,卻不存在著虛假與真實的知識。也就是說,知識蘊含著真理。高爾吉亞藉此指出修辭學是說服人們「相信某事為真」,是使人們產生信念的說服。

以上大致是蘇格拉底較明顯的論點,但高爾吉亞的論點則是反覆無常。波盧斯譴責蘇格拉底:「你說的前後不一致的結果是從論證中產生的,而這是你的愛好,是你在把論證引向歧途。你想,有誰會否認自己知道正義,也能把正義教給別人呢?把討論引入這樣的死胡同真是可惡至極。」因此,波盧斯轉而質問蘇格拉底對修辭學的真正觀點,最後蘇格拉底承認他根本不認為修辭學是一種技藝,而僅僅是一種產生快樂和滿足的程序,是奉承的一部分。

  • 技藝與奉承的差別

蘇格拉底認為,雖然修辭學顯然與烹調不同,但其本質卻是相同的,它們都是產生快樂和滿足的程序,也都是奉承的一部分。奉承活動是一種精明的行當,它富有進取心的精神,在與他人打交道時,人生來就有這種技巧。為了更進一步說明他的觀點,他指出若我們接受身體與靈魂並不相同,那麼根據照料他們的方法,我們可發現下列圖中呈現的關係:

身體和靈魂與兩種技藝相對應,與靈魂相關的技藝我稱之為政治的技藝,與身體相關的那門技藝我一下子還說不出一個現成的名稱。但是這門照料身體的技藝由體育和醫學兩部分組成,在政治的技藝中與體育相對應的是立法,而醫學的對應物是正義。在各門技藝下,醫學對體育,正義對立法,這些組成部分是互相蠶食的,因為它們的領域相同,但是無論如何它們之間還有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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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這樣,烹調假冒醫學,聲稱知道什麼食物對身體最好。因此,當一位廚師和一名醫師不得不競爭誰是食物方面的專家時,面對兒童或那些思想像兒童般幼稚的大人時,那位醫生最後會餓死。我把烹調稱為奉承的一種形式,這種事情是壞的。波盧斯,我現在轉過來對你說話,因為烹調的目的是快樂,對好的事物則視而不見,我堅持烹調不是一種技藝,而是一種程序,因為它不能產生原則用以規範它所提供的事物,因此也不能解釋它所能提供的本性和原因。

  • 作惡與受惡,你會選擇哪一個?

波盧斯:「不公正地被殺的人,肯定是可悲且不幸的。」

蘇格拉底:「波盧斯,他並不比殺他的人更可悲、更不幸。」

就我的理解,如果你選擇當作惡的人,那他們皆說「你認為作惡比受惡好,換句話說,受惡比作惡壞」;相反,若你選擇作一位受惡者,那就表示你認為「作惡比較壞」。而在接下來的論點中,波盧斯代表大眾的看法,亦即寧願當那個「沒被抓到的頂新老闆魏應充」(儘管已經被抓到了),也不願作「喝下無數黑心地溝油的老百姓」。蘇格拉底則聲稱,就算作惡者逍遙法外,作惡仍然比受惡壞,也就是說他認為所有(理性的)人都會選擇受惡而非作惡。

  1. 任何人必定有審美的標準,即它多有用處,以及它能帶給人們多少快感。這兩者的總貢獻即審美的依據。
  2. 同(2),任何人必定有審”可恥”的標準,以蘇格拉底的話來說,「當兩樣可恥的事物在卑劣方面一樣超過另一樣,那麼這種超過,應當歸於痛苦或邪惡方面的超越。」
  3. 任何人皆認為,作惡比受惡更可恥,但作惡並不比受惡更痛苦。
  4. 由於(3),作惡比受惡更可恥的原因,必歸於邪惡方面的超越。

最後,蘇格拉底問波盧斯:「那麼你會選擇更加邪惡和更加可恥的事情嗎?波盧斯,請回答,別猶豫不決,因為這樣做不會傷害你,而是服從高尚的論證,就好像去看醫生,回答我的問題,說對還是錯。」

波盧斯:「蘇格拉底,我不會選擇更加邪惡和更加可恥的事情。」

蘇格拉底:「其他人會嗎?」

波盧斯:「我想,按照這個論證,他們不會。」

蘇格拉底:「那麼我說的話是對的,我、你,或者其他人,都不會寧願作惡而不願受惡,因為作惡比受惡更壞。」

波盧斯:「顯然如此。」

  • 若你是作惡者,接受與逃避懲罰,哪個比較好?

 波盧斯:「如果一個人在罪惡地實施使自己成為僭主的陰謀時,被抓住了。他被放到刑架上受刑,眼睛也被燒壞了。在自己受苦後,看到妻兒也受到各種酷刑,最後被釘死在柱子上,或者一把火燒了屍體。假如他能逃脫,後來成功地做了僭主並掌握城邦大權,可以隨心所欲並成了本城公民和異邦人羨慕的對象,他的福氣為人們所稱道。那麼,難道他不會比先前那種被懲罰的狀況更幸福一些嗎?這就是你所謂的不可能被駁倒的看法嗎?」

蘇格拉底:「在這例子中,這個人無論處在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,都不會比另一種更加幸福;通過邪惡的手段成為僭主不可能幸福,因此而受到懲罰也不可能幸福。因為兩個可悲的傢伙不會有一個更幸福,但是逃避逮捕而成為僭主更加不幸。怎麼回事,波廬斯?你在笑?這是另一種駁斥方式嗎?當別人在講話時笑話他,而不是駁斥他?」

  1. 當某個行動發生時,必定有某些事物承受行動者的行為。例如,某人採取打的行動,必定有某事物被打。若打的狠或快,那麼承受者挨的打也具有同樣的性質。同樣的推理可用於某人切割,必然會有被切割的事物。所以,這是一條適用於各種事例的原則,也就是說,承受者的體驗性質與行動者的行為性質相對應。
  2. 受懲罰是受,並掌握在「作」懲罰的行為者手中。
  3. 這個懲罰者是公正地施行懲罰。
  4. 由(1)、(2)、(3)推得,受懲罰的人付出公正的代價時,他是在公正地承受。

接著,蘇格拉底提到他對人的「好壞狀態」的觀點:

gorgias_good_and_bad最後,因為受懲罰的人是公正地承受「正義」的善,所以等同於醫生治療身體,靈魂也被正義之懲罰者治療了(透過上述提到的:正義的技藝)。由於靈魂的善惡比身體、物質財富的善惡都還要大,所以受懲罰就是從最大的惡,亦即從邪惡中解脫出來。所以,施惡者和不能擺脫惡的人,他的生活是最不幸的。為了追求最大的善,理性的作惡者勢必認為「接受懲罰比逃避懲罰」還要好。

  • 人應該怎麼活?有限度還是永恆地學習哲學?

我個人覺得卡利克勒對哲學家的觀點十分有趣,值得跟各位分享,雖然內容還挺多的。

卡利克勒:「…如果你現在放棄哲學,追求更偉大的東西,那麼你會明白這就是真理。因為哲學,你知道的,蘇格拉底,如果你在年輕時有節制地學習哲學,那麼它是一樣好東西。但若你超過必要的程度繼續研究它,那麼它能把任何人給毀了。如果一個人天賦極高而又終生追求哲學,那麼他一定會絲毫不熟悉做一名紳士和傑出人物要有哪些修養。這種人對他們城邦的法律一無所知,也不知道在公共場合和私下裡該用什麼樣的語言與他人交往,更不明白人生享樂和風情。總之一句話,他們完全缺乏人生經驗。所以,參加公共活動或私人活動時,他們顯得非常可笑,我想,正如那些從事公務的人參加你的討論和論證顯得一樣可笑。歐里庇得斯說的對:”苦苦追求,必有所獲;終日修煉,必成正果。”但是在這些活動中,他們的表現是低劣的,他們出於偏見而讚美他人,以為這樣做也是在讚美自己,但這是在濫用讚揚。

我認為,正確的做法是兩種活動都要參加。把哲學當作有助於教育的東西,有限度地學習哲學,那麼哲學是一樣好東西;一名青年學習哲學也並不可恥。但若已成年仍要學習哲學,那麼情況就要變得可笑。蘇格拉底,我面對哲學家的感覺很像面對那些口齒不清、尚在玩耍的兒童。當我看到一個小孩口齒不清地講話和玩耍,那麼他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妥,我會喜歡他,這對一名幼童來說是很自然的;但若我聽到他用精確的語言講話,那麼反而會使我不高興,好像在折磨我的耳朵,在我看來這樣的用語反而適合奴隸;如果聽到一個成年人還在那裡口齒不清地講話,或看到他像兒童一樣玩耍,那麼這是滑稽可笑的,不像成年人的作為,這個人該打。對學哲學的學生我也抱著完全相同的感覺。

當我看到一名青年學習哲學,我敬重他,這在我看來是很自然的,我會認為這個人很本真;如果有青年不學習哲學,那麼我會認為他沒教養,今後也不會有任何高尚的行為;但若我看到一個成年人仍舊不放棄學哲學,那麼,蘇格拉底,這個人實際上是在討打。因為我才說過,這樣的人即使天賦極高也不配稱作人,因為他們從來不去市中心和市場,詩人說這些地方是嶄露頭角之處,而是終生躲在某個角落裡和三四個奴僕竊竊私語,不能以自由、崇高、輝煌的風格說話。…

…但是,我的好同胞,”停止你的提問,從事那些更加公平的音樂方面的事吧”,試著做一些能給你帶來好名聲的事情,放棄”這些使你生活在空虛之中的、挑剔的發明”,無論我們稱之為胡言亂語還是愚蠢。你不應當竭力效仿對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進行考察的人,而應當模仿那些享受生活、名聲及其他許多幸福的人。」

蘇格拉底的反駁一:何謂天然的正義?

由於卡利克勒先前談過他心中的「天然的正義」,所以蘇格拉底接著討論,卡利克勒是否真的能滿足於他對於「人應該如何活」的主張—有限度地學習哲學。以下是卡利克勒的「天然的正義」:

卡利克勒:「…我認為那些立法的人是一群弱者,多數人都是弱者。他們為自己立法,為自己的利益而立法。他們的規定和審查也一樣,是為了防止強者超過他們,奪取他們的利益。他們嚇唬強者說,超過其他人是可恥的,是一種邪惡,向他們謀求利益是不義的。我假定,這些人[1]是低劣的,因此希望享有與他人平等的待遇,從中得到滿足。這就是為什麼傳統上要說尋求特權是錯誤、可恥的。但在我看來,本性[2]已經彰明了這一點,強者謀取弱者的利益是正確的。人越是能幹,就應得到更多的利益。所有動物、整個國家、整個人類顯然都是這樣,人們把這種權力當作君主之權和強者對弱者之權。澤西斯侵略希臘,或他的父親侵略西徐亞,有什麼正義可言?人們還可以提到無數相同的事例。我想這些人的行動遵循著權力的真正本質,對,老天在上,他們依據的是本性自身的法則,而可能並不依據我們設置的法律。我們在我們自己中間塑造出最優秀、最強大的人,但趁他們還年幼時就把他們像幼獅一樣抓來,用符咒使他們成為奴隸,要他們滿足於平等,並說這樣做才是正義的、公平的。但若有人生來就非常強大,我相信,他會站起來擺脫各種控制,打碎一切枷鎖。他會把我們寫著符咒的那些紙踩在腳下,頗壞我們一切非自然的習俗。他會站起來宣布,他才是我們的主人,而以前他是我們的奴隸,符合本性的正義之光將會在那裡閃耀。在我看來,品達的頌歌似乎表達了我正在說的意思。他寫道:”法則是萬物之君王,可朽的與不可朽的均如此”。他還說,這種法則”支配一切,把勝利判給最強暴的行為,我用赫拉克勒斯的業績來證明這一點,他無需付錢……”,詩的大意如此,我背不準確。據說他把革律翁的牛趕走,既不是送給他的,也不是付了錢的,因為這是天然的正義,劣者和弱者的牛,以及其他所有財產,都屬於優者和強者。

蘇格拉底鍥而不捨地想要釐清卡利克勒心中的「強者」到底為何?最初,卡利克勒同意「強壯、強大、優秀是相同的」,但由於蘇格拉底說鞋匠、廚師等專家在特定領域上也具有上述三點特質,所以卡利克勒基於不同意專家亦即他心中的強者,進而作更詳細的說明:

卡利克勒:「我一直在告訴你,我說的比較強大的人首先不是鞋匠或廚師,而是那些在國家事務中很聰明,擁有管理國家的最好方法的人。他們不僅聰明,而且勇敢,有能力完成的意願,不會因為靈魂的虛弱而後退。」

接著,蘇格拉底譴責他反覆無常地重新定義他的意思,因而希望卡利克勒能再嚴格確認一次他對「強者」的定義究竟為何:

蘇格拉底:「…你對相同的主題所說的看法從來都不一致。前面你把比較優秀和比較強大定義為比較強壯,然後定義為比較聰明。但是我親愛的先生,請你把話說完,告訴我,你說的比較優秀和比較強大指的是誰,他們的行動領域是什麼。」

卡利克勒:「我已經告訴過你,他們是那些在國家事務上很聰明的人,是勇敢的。由這些人來統治國家是恰當的。這些人所得應當比其他人多,統治者所得應當比被統治者多,這就是正義的涵義。」

緊接著,蘇格拉底認為這些統治者除了統治其他人以外,也必須是統治自己的人。所以進一步確認卡利克勒的意思。究竟他心中的強者與他們自己的關係如何?他們是自己的統治者嗎?也就是說,他們是否能夠節制、自制、控制自己的快樂和慾望?

如果蘇格拉底要成功表達他對正義的觀點,亦即反駁卡利克勒對強者的看法,那麼就必須接著從卡利克勒對「節制」的看法著手。

 蘇格拉底的反駁二:節制是弱者的美德嗎?

以下是卡利克勒對節制的看法:

卡利克勒:「…一個人要是成為任何人的奴隸,怎麼還能幸福呢?絕對不能,而所謂天生的高貴和正義就是我現在極為坦率對你說的意思,亦即每個正義地活著的人都應當讓他的慾望生長到最大程度,而不應當限制它們。憑著勇敢和理智,應當能夠讓他的各種慾望都得到最大滿足,這是他的慾望所渴求的。但是我想,要做到這一點對許多人來說是不可能的,因此他們就譴責能做到這一點的人,藉此掩飾他們自己的無能,我在前面說過,他們宣稱無節制是可恥的,而那些能夠控制自己的人是天生較為優秀的。由於他們自己沒有能力滿足自己快樂的慾望,出於膽怯他們就讚揚節制和正義。對那些生來就是國王的兒子,或者擁有天賦能夠取得職位、當上僭主或奪取最高權力的人來說,還有什麼比節制和正義[3]更加糟糕和可恥的事呢?儘管這些人自由自在地享受幸福生活而沒有任何障礙,但是他們會歡迎法律和討論,以防止多數人成為統治他們的主人。

…但是,蘇格拉底,你承認的真理卻是這麼一回事。也就是,你認為當他們有了充足的給養時,仍然奢侈、放縱、不節制,把這些品質當作美德和幸福,而其他品質都是華而不實的東西,是人類不合本性的時髦話,完全是胡言亂語,不值一提。」

為了讓卡利克勒感受到由他的論點演繹下去會產生的荒謬結果,蘇格拉底舉了搔癢、男妓的例子:

蘇格拉底:「…你剛開了個頭,不要因為害羞而停下來。我似乎也應當把羞恥全拋在一旁。首先請告訴我,如果一個人身上發癢,想要用手去搔癢,如果他能搔到心裡十分滿意為止,並且一輩子繼續搔下去,那麼能說他的生活是幸福的嗎?」

很好笑的事情發生了,

卡利克勒:「蘇格拉底,你的話荒謬至極,你真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演說家!」

蘇格拉底:「卡利克勒,這就是為什麼我把波盧斯和高爾吉亞嚇壞了,使他們感到羞恥,但你肯定不會洩氣或羞愧,因為你是勇敢的。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可以了。」

卡利克勒:「那麼好,我說哪怕是那個搔癢的人也會愉快地生活。」

蘇格拉底:「如果他是愉快的,那麼他幸福嗎?」

卡利克勒:「當然幸福。」

蘇格拉底:「如果只有他的頭部需要搔癢……,我還能進一步提問嗎?卡利克勒,如果任何人都可以不斷地追問那些天然相關的問題,想一想你該如何回答。作為這類生活最典型的例子,男妓的生活,豈不是令人震驚的、可恥的、可悲的嗎?如果這些人能夠及大地滿足他們的慾望,你敢說這些人是幸福的嗎?」

卡利克勒:「蘇格拉底,你把我們的討論引到這樣的問題上來,你不感到可恥嗎?」

蘇格拉底:「我高貴的朋友,是我在這樣做,還是某個人在這樣做?這個人說快樂是無可非議的,無論它具有什麼樣的性質,都是通向幸福的觀點,而對好的快樂和壞的快樂不做區別。請你明確告訴我,你是否說過快樂與善是同一的,或者說有些快樂不是善。

卡利克勒:「如果我說這兩種快樂是不同的,那麼我就會前後不一,所以我斷定它們是相同的。」

很明顯地,蘇格拉底接著要探討「快樂與好」的差別,這與最先提到的「技藝與奉承」是前後呼應的。而這也是我特別推薦高爾吉亞篇的原因,通篇都是以一般人日常生活會接觸到的概念辯證許多「常識性的道理」,而且不論對方從什麼角度切入,蘇格拉底最後都能談到快樂與善的差異所造成的結果。並且,由於快樂與善是不同的,所以才會有「追求哲學的生活」。一旦蘇格拉底成功論證完「快樂與好」的差別,並且也說服卡利克勒的話,那麼卡利克勒就必須放棄「節制是弱者的美德」的主張,並進一步得到「人應當無止盡地學習哲學」的結論。

蘇格拉底的反駁三:快樂的就是好的嗎?好的就是快樂的嗎?

蘇格拉底的論證大致如下[4]

  1. 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既是健康的,又是有病的,也不可能同時兩者都不是。
  2. 同理,強大和虛弱、敏捷和遲緩,也是如此。
  3. 由此歸納出,好的事物和幸福,以及壞的事物和不幸,也會輪番擁有和消除它們。
  4. 因此,如果有些事物是同時被人擁有和消除的,那麼這些事物顯然不會是好或壞的事物。
  5. 真正的飢餓是一種痛苦,通過吃東西使飢餓得以消除是快樂。
  6. 真正的口渴也是一種痛苦,透過喝水使口渴得以消除是快樂。
  7. 但是,口渴時喝水是一種快樂,而且「口渴」一詞必定包含著痛苦的意思。
  8. 所以,一個人口渴時喝水感到快樂,就是指他在痛苦的同時享受著快樂。
  9. 由(4)、(8)可得,痛苦與快樂不是好與壞。

而當一個人,水喝得足夠、已不再感到口渴時,他那因口渴時喝水帶來的痛苦與快樂也同時消失。然而,我們卻不認為,當一個人生活得很好時,同時又生活得很壞。所以好壞不可同時存在與消失,但快樂與痛苦則可以同時存在與消失。

蘇格拉底:「只有在這一點上,好事情和快樂才不是一回事,我的朋友,壞事情和朋友也不是一回事。我們同時停止一個對子,但不會同時停止另一個對子,因為它們有區別。因此,快樂怎麼能與好是一回事,或者痛苦怎麼能與壞是一回事呢?…」

蘇格拉底的結論:人應當怎麼活?

蘇格拉底認為,由於快樂與好是不同的,所以不論是快樂還是痛苦,我們都應該選擇好的快樂與好的痛苦。我們的一切行為都應當出於好的目的,也就是說,善是一切行為的目的。

蘇格拉底:「…當我們坐的時候我們去坐,心裡想著這樣做比較好;相反地,當我們站著的時候,我們為了同樣的目的去站,也是為了實現好的目的。…」

所以,我們都應該能夠對區分好與壞的快樂,或者說我們需要這方向的專家。因為每個人的行為都以「好」為目的,所以任何人都正在追求著「好」,或者說「善」。所以,只有那些能使人變好的慾望才應當得到滿足,而能夠使人控制慾望的能力即節制,或自制。根據蘇格拉底前述的技藝,那些使得靈魂變好的技藝即為政治的技藝。

蘇格拉底:「…一個人首先要學習的就是如何作一個好人,無論是在公共的生活還是私人生活中。如果有人在各方面都被證明為有罪,那麼他就應當受到嚴懲。其次就是如果通過接受懲罰變成好人。我們應當盡量避免各種形式的奉承,無論是對我們自己還是對別人,無論是多還是少,修辭學和其他各種活動都應當只用於獲得正義。…

…我們認為自己是很好的夥伴,但我們卻不能對同一問題擁有相同的看法,而這些問題是一切問題中最重要的,我們缺乏教養到了何等可悲的地步!讓我們遵循已經顯明了的這個論證的指引,它告訴我們這是生活的最佳方式,在追求公義和其他一切美德中生,在追求公義和其他一切美德中死。我要說,讓我們遵循這種生活方式吧,還要邀請別人也和我們一起遵循它,而不要去遵循你相信並向我推薦的那種生活方式,因為它是卑鄙的,親愛的卡利克勒。」

其實,蘇格拉底最後還提到另一個使他如此堅信我們應當過著「為追求公義和其他一切美德而生、為追求公義和其他一切美德而死」的原因,也就是他的信仰,他相信有另外一個屬於靈魂的世界。而他的信仰也是使他不畏懼死亡的原因。

高爾吉亞篇非常的長,就這點來看,我實在是不應該寫他的讀後感,相信上述許多介紹或解釋有不少錯誤,還請讀者多多指教。

對社會現象的反思

若我們站在本篇蘇格拉底的角度對當今台灣社會反省,那麼肯定會得出許多令人感到悲哀的結論。我們所有的職業都只是一種奉承,幾乎沒有半個職業是真正的技藝。許多人嚮往到Google、Apple上班,但製造那些高科技產品的目的也僅僅是奉承大眾吧了。當然,他們製造時會考慮產品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危害,但那所謂的「危害」、「不好」、「壞」都僅僅是身體上的,而非關於靈魂的。又例如應該是相當偉大的教師,多的是找不到工作而勉強自己教書的人,這些人奉承的對象,嚴格來說,就是那些小孩。有多少老師願意研究教育哲學呢?再者,當代的修辭學家就是電視上的名嘴了,從金字塔到外星人,什麼都能胡扯。蘇格拉底在兩千多年前的擔憂,確實成真了。

無知者在一群無知者裡,將會比專家還更有說服力。修辭學家不需知道事情的真相,而只要發現一種說服的技巧,這樣他在無知者中就能顯得比專家更有知識。

除了上述這些社會群體的奉承亂象以外,個人的思辨能力與態度也是很令人感到無奈的。若將卡利克勒或波盧斯代換為任何一位普通民眾,他肯定聽不下去。更無法期待有人能有如下反應,當然這一切可能是我太悲觀了。

凱勒丰:「高爾吉亞,蘇格拉底,你們都能聽到在場同伴的反應,他們渴望聽到你們的談話,無論你們必須說些什麼;至於我本人,上蒼吩咐我應當聆聽這樣吸引人的談話,對話者如此坦承,我們也不會厭惡這種性質的對話,它肯定是有益的。」

最後,我認為貫穿整篇的核心,或說推論的關鍵,則是「快樂與好的差別」。如果你隨便問路上行人,他認為他應該過怎樣的生活,或者他想過怎樣的生活,那麼你勢必會得到「我想追求整天都快樂的生活」的答案。至於你本人,也極有可能是這麼想的。然而,快樂真的是好嗎?儘管我們不用透過「快樂與痛苦能同時存在,但好壞不能同時存在」以了解這兩對子的性質確實不同,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常識—也就是上述的搔癢與男妓的例子—去反思平衡,得出這兩者確實不太相同的結論。我們是要追求「快樂的生活」,還是「好的生活」呢?相信高爾吉亞篇絕對能為讀者帶來更深入的反省。

靈魂、正義、善惡與美德

雖說蘇格拉底對人類的貢獻是不可否認的,但不代表他的論點就是真理。關於什麼是靈魂、正義、善惡與美德,從古至今都有許多哲學家在爭論著,如果讀者想進一步研究上述概念,那麼我的建議是:

關於正義、善惡與美德,你可以參考哈佛大學的Michael Sandel教授的開放式課程:正義。關於靈魂,你可以參考耶魯大學的Shelly Kagan教授的開放式課程:死亡學


[1] 這裡的「人」應是指立法者。
[2] 這裡的「本性」應是指天然的正義。
[3] 這裡的「正義」應是指常識性的正義。
[4] 這裡使用的是「等同項的不可分辨律」作為論證的方法。所謂的「等同項的不可分辨律」就是指,如果A等同於B,那麼,若A有性質F,則B也有性質F,並且,若B有性質F,則A也有性質F。換句話說,只要能找到A有但B沒有的性質,或B有但A沒有的性質,那麼A就不等同於B。

關於「Ethan」

我是 Ethan,科學普及教育愛好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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